五月連續幾天的高溫天氣,讓在長途汽車站工作的保安員李利峰中了暑。這里的人流量大,人員密集,保安員要隨時在外面維護秩序,無法在保安室里避暑。
除了炎熱的天氣讓李利峰感到不適外,還有一件事同樣讓他感到擔憂,那就是汽車站的消防設施,他已經在這里工作多年,許多消防器材已經老化,但卻一直沒有更換過。汽車站當初興建時的設計已經不能適應現在的要求,一旦發生火災,一些必要的通道肯定會造成人員擁擠,這些細節卻很少有人關心。為此他向領導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沒想到很快獲得了領導的認可與支持,并向上級部門反映了情況。
提示:
李利峰的做法值得肯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部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壘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 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 案,或者在竣工后來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法律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消防隊接到火警,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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